在谈论反对代孕的道德立场以前,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——代孕与卖淫的本质是相似的,它们可以笼统地被归类为第三产业,卖淫者提供的是一种体力劳动,是一种服务,代孕者所提供的同样是一种服务,只是它更残忍,且更直接地关乎人的身体使用权。
同样的,代孕背后所代表的生殖产业,与嫖娼所代表的情色产业类似,都是具有巨大消费潜力的产业。所以一旦得到支持、开始放开,它所意味着的一定是一个行业的新风口的诞生。当一个产业的虹吸能力足够强大的时候,我们无法保证,这些产业是否会因为不断地扩张与愈演愈烈的消费需求,开始将我们、亦或是我们身边的女性亲属作为目标,纳入备选人群。
在巨大的金钱交易链中,谁又能保证自己总能够独善其身?
在这种情况下,任何女性都有可能在一夕之间,由天堂坠入地狱。在灾难没有降临前,总会有人以为自己会是那个幸存者偏差中的偏差。他们的傲慢源于无知。但这件事是“我们”所不可控的,因为权力下放后的一切都是未知的,而所有一切建立在未知上的推论,都足以令人恐惧。
当一个人作为商品被合法的物化、贩卖时,选择不亵渎一个也许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这件事本身,也许会无比悲伤地,仅仅作为一种脆弱的美德而存在。当个人的观念上升为某种行之有效的产业链条,它关乎的将不再是道德,而是一种沉沦的迂回挣扎。
对于选择提供服务的弱势群体,或者称之为受害者也不为过,一旦开始习惯利用贩卖身体的使用权获利,无论被动或主动,都有极大的可能在这条道路上愈行愈远。
绝大部分代孕者的妥协,一定是对其穷困环境的妥协,这种妥协是一种血淋淋的,刻骨的痛。所以,当她们找到了这条路径以后,纵容自我不妥协,其周遭的环境或许也会逼迫她们再次妥协。
人作为绝对观念的产物,总是在终其一生,去竭力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。也因为这样,我们至少应该,且不能让个人的私欲,成为一种集体的行动的暴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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